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 可自主选择招生学校
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办学特色的形成,池州市2014年省示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细则确定。
今年特长生招生分为体育、艺术和科技三类。体育类包括田径、游泳、武术、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类为器乐、声乐、舞蹈、绘画、书法等;科技类含青少年科技创新、少年科幻画、青少年信息学、个人网页制作等。
特长生必须是池州市户口,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公民道德素养达“基本合格”以上。各类特长生招生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条件。体育类主要是在初中阶段获省教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体育比赛单项前八名的队员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主办的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或团体前2名的主力队员;在初中阶段获县教体局主办的体育比赛单项前2名或团体第1名的主力队员。
艺术类必须在初中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三等奖以上;在初中阶段获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二等奖以上;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
科技类是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在初中阶段获“少年科幻画”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在初中阶段获“个人网页制作”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各省示范高中招收各类特长生,每校每类不超过5人,特长生计入各省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指标。招生学校须根据本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拟招收特长生范围、条件和人数。6月中旬前,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6月下旬,招生学校对特长生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确定预录名单。6月底前,招生学校将特长生预录名单和预录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初审。预录名单不得突破各类计划数。特长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县区普高计划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池州日报)